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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军

发表于 cjyyzb
    我是受宋兰局长的委托来参加这个会,也代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10多万会员表示祝贺,特别对中心的成立和成果的发布表示热烈的祝贺。

    实际上我本人和高院长刚才也说了,是多年的老朋友,我记得当年我还在办公厅,一起联系成立了高校处(音),为中央政治局讲课组织联系,从那个时候起,我们高教授就是不断地成长进步,从人大到了社科院,现在是学部的委员,又是财经院研究院的院长。这么多年来,高院长也说了,我一直从事具体工作,和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很惭愧,我到了办公厅以后后来到了河南国税局,又回了办公厅,退休之后到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我有三点想法,第一个是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的成立恰逢其时。为什么这么说呢?刚才高院长已经说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改革的决议,实际上对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一个就是高院长说的,这次决定当中对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改革的一个重要的支柱。第二个,决定当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对我们的财税体制税制改革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因为我们现在十八个税种,只有5个是法律,其它的都是条例。第三,对深化税制改革提出了非常详尽的要求和内容,特别对税制的优化,这次提得非常完整,加大对增值税的改革力度,逐步提高,完善地方税体系。实际对我们国家税制的完善、税收的优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决定还对征管体制的完善提出了要求,过去很少,而且也给我们地税的同志吃了颗定心丸。由于前一段时间营改增推进的力度比较大,另外还有一些预期,这样我们地税局主体税种恐怕按照现在说法要缺失,到底地方税体系怎么建,地方税务局何去何从,很多同志在提。这次三中全会决定对征管体制提出了完善国税地税的体制,这个非常重要。虽然是一句话,但是对征管改革、征管模式的建立,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记得高培勇院长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提出,逐步提高直接税比例之后,中国的税务机关是否做好了征收直接税的准备,当时我也做了研究,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特别是个人所得税,要从分项设置到分类设置,像发达国家那样,多退少补,包括房产税,实际上离不开征管系统的信息化,因为有联网,不是哪个地方税务局就能确定它到底是应不应该交税,所以它有一个整个征管模式的转变和征管体制的改革问题。三中全会提出了对财税体制改革和税制征管方面的要求,实际我们中心的成立是恰逢其时,也是非常需要的,这是我的一个感受。

    第三句话,要拓宽视野,我想借用习近平总书记今年3月份出访南非,他会见了我们出访代表团的人员,其中接见了广东大华注册税务师(音),而且专门讲了两句话,叫“拓宽国际视野,履行社会责任”。我特别感受到作为国家级的研究机构,包括中心,我看了几个内容,确实增值税方面的研究,但是我觉得还可以拓宽。因为我到注册师协会之后我参加了一个会议,今年的10月中旬,我参加了叫AOTCA(音)这个会议,就是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的会议。我们是中方代表团,我们团里头有一个成员是广东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过去也是税务局出身的,但是他现在做这个事务所做得不错,他代表中方做了一个中国反避税发展和研究的一个演讲。其中提出了一个观点,说中国现在反避税有很多的政策和方法,另外,根据当前的经济全球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现在的反避税中有一个理论叫“成本节约理论”,就是外国的跨国公司、跨国企业在中国,由于中国的劳动力及资源等成本比较低,它在此获得超额利润,获得超额利润应该多在中国交税,就这个意思。等他发言完了,接着是一个英国的叫特许税务师公会的会长,一个英国人他发言,他发言我听了一下,他本来是介绍什么呢,就是OECD最近发布的一个叫“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行动计划”,本来做这个发言,但是他说着说着话锋一转,就对我们宋玮的发言提出了批评,他怎么批评呢?他说宋玮先生提出的“成本节约理论”,在你们中国叫资本输入国,你们有你们的道理,但是作为资本输出国我们觉得不合理。我现在发现什么问题,在国际上,现在国际税收制度的竞争非常激烈。现在国际税收制度特别是协定,包括这次发布的“行动计划”,就是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这个行动计划是7月19日发布的,实际它也制定了一些国际反避税(音)的规则,这些规则的制定大部分都是发达国家组织的,如OECD成员国,这些规则实际对中国不利。他们制定的时候,从资本输出国的角度制定的,对于我们提出的“成本节约理论”很敏感,他们认为这个不符合国际的规则。但是这个国际规则是他们来制定的,我在想我们将来研究院,作为国家级的研究院,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应该多参与国际上的一些税制、国际规则的研究的参与和话语权,否则发展中国家中国没有话语权,在世界上。

    我看了这次的上海自贸区,财政的税收制度三条,第一条关于投资税收政策,促进投资的,第二是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后面有一个尾巴,说我们还要在坚持税负不增加,而且要保证不造成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要研究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的发展政策。实际上已经提到OECD的这个行动计划,我们在这里头有没有话语权这个非常重要。所以我们既要着眼于国内的税法研究,同时也要参与到国际一些税制,包括规则的制定。因为在国际上,国际的税收协定,它的权限是大于国内法的,所以如果我们不参加,对中国的企业是不利的。所以我想借用习总书记的一句话,拓宽国际视野,这是我的第三个想法。

    第四,积极参与。我们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受到邀请感到很荣幸,我想我们这个协会,我们也有条件来参与中心的建设。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实际上是1995年成立的,前几年发展比较慢,这几年比较快。2008年以来的五年,无论是税务师事务所,包括职业的从业人员,都是在40%到50%,我们的收入是170%的发展。现在我们已经是5100个所,职业注册税务师已经达到4万,我们的收入去年是118亿,是列在律师协会和注册会计协会之后的第三大中介组织了。应该说我们注册税务师协会,在纳税人的服务当中会有很多的案例积累,有很多的实际的工作的经验可以共享。这是一个想法。

    再一个我们参与很有必要,因为在今年8月份的换届大会上,王军局长有一个讲话,他希望业四个一定要,还有一二三四,提出这么一个要求。其中讲到三个服务,这个行业要服务会员、服务纳税人,还有要服务税收,我们要为会员主要是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还有纳税人,包括税务机关我们都要服务的,这个服务我想案例包括实际工作,包括税法的研究和税制的提升,我觉得对三个服务都很有好处。刚才特别是刘磊司长讲的叫做预先裁定制度的建立,我非常有体会,因为现在税务师事务所遇到了很多难题,现在营改增,我们的纳税人遇到很多的问题,在税务机关现在还不好解释,很难,我们要研究的一些方法,又不知道是不是对的。你比如说营改增里头有一个政策,是运输企业现在是11%了,但是物流6%,很多的企业本来就是一个单位,一个企业,现在这一个企业里头两个税率,他们就说了,我是按11里交还是按6交,我是把这部分11并到6来交税,还是把6并到11交税,企业怎么重组、怎么划分,很多的问题,他们很希望我拿出一个方案,税务机关给我认定一下,我再去重组。不然我弄了以后说不清,就很麻烦。现在这种事特别多,像刚才刘磊说的,我们的税法空间太大,企业纳税人很难得到一个确定的答复。而国外事先裁定制度做得非常好,像美国、澳大利亚,它事先裁定不一定非得成为法律条文,税务机关有时候写一个东西,或者是打个电话有个记录都算一个裁定,所以我们必须要抓紧,否则纳税人在实际当中遇到很多的难题解决不了。

    最后,我觉得这个中心我们参与进来也是共赢,我们有很多案例,你们也有很多案例,我们希望把它交流出来,在一个平台上借鉴。我最后也衷心的希望这个中心能够越办越好,发挥更大的作用。谢谢。

(李林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