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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光

发表于 cjyyzb
    各位大家上午好,本来我不该最先发言,由于有点特殊情况,因为上一周,最高法院安排我今天上午的11点要会见台湾原司法院的院长,所以让我先讲,讲完了之后我还要赶路。

    首先感谢会议对我的热情邀请,使我有了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因为我对税法了解甚少,所以这次来主要是向大家学习。其次,刚才高院长讲了,在座的各位都是他的朋友、学生、熟人、但是作为我一个外来人,我并不觉得陌生,为什么呢,有两个关键词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第一是案例,第二是法制。大家知道作为法官整天和案件打交道,一听见案例就兴奋,所以对案例的研究,我们是最感兴趣的。我想首先要祝贺这个中心能够成立,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再一个祝贺我们首届成果的发布。我想对案例的研究,现在引起了各方的注意,最高法院也是如此。大家注意到最高法院定期不定期的都要公布一些典型案例,或者叫指导性案例,我们国家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最高法院公布的案例,还是有很强的指导性,下级法院同类案件是可以参照和参考。而且据我观察,案例的指导作用是越来越强、越来越大。

    大家知道,我们国家虽然吴邦国委员长宣布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在我看来还很不完善,特别是立法质量还相差很远,所以法官在执行法律的时候,包括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的时候有很多的困惑。大家也注意到,最高法院是不断地出台司法解释,为什么呢?就是我们的现行法律还不能直接适用于个案的审判的需求,所以就不断的要解释法律,制定具体的细则和规则。案例研究可以说是对我们立法不足的一个很好的弥补,至少有这么一个好处,一个和我们的理论研究、教学研究、科研,与鲜活的实践紧密结合。第二,有助于解决我们中国的特色问题。不知道大家是不是有这个感觉,我觉得中国的问题无论是哪个领域的问题,都有自己独特的特色,完全照着国外的一些理论、一些制度是解决不了中国问题的,司法领域也是如此。所以我们的研究,结合我们中国的鲜活的现实的案例来进行,非常有助于解决中国的特色问题。第三个好处,有这样一个平台,可以实现信息的共享、资源的整合,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来攻克我们的一些难点、疑点。所以作为司法机关,作为一个法官,我非常赞同有这样一个研究的平台或者机构,我在这里也表个态,我们也要积极的参与配合这个活动,需要我们做些什么,请及时的跟我们联系。

    这里边再说一句,有一点遗憾的是我们近些年来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不太多,这个和国外不太一样,有些国家税务案件占行政诉讼相当大的比例,甚至有些国家有税务行政法院,专门有这方面的法院。为什么我们国家这类案件少,我们也曾经分析过原因,时间关系在这里就不说了,有好多中国特色在里头。但是我相信,今后像这类案件,将会逐渐的增多,对于我们建立这样一个平台,加强配合、相互支持,有助于解决我们税收体制改革,包括税收征管、税收政策的制定。同时也有助于实现我们国家财政税收的国家战略,我们愿意为此和大家一起做出共同的努力。谢谢大家。

(赵大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