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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裕民

发表于 cjyyzb
我讲两个建议:第一,建议百人论坛组成当中增加那些有学术底蕴的,有时代责任感的企业家,他们是城市化的重要参与者,对推进城市化非常有意义。第二,我们一年一次有点少,那个土地论坛过一段时间就单就土地的重大问题找两三个、三四个专家坐在一起谈、争论,把这些对社会开放,这样不断的有声音出去。 两个观点:第一,我觉得中国的新型城市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是重点,这是新型城市化的起点。我觉得城市化是通过两个转移实现两个转化的过程,一个是空间转移,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空间转移的重点。第二个转移是社会转移,或者是社会流动,从面对城乡所有的中低收入者阶层,包括流动人口向中间者阶层,进而向中产阶级流动,最终构建成一个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社会结构,这是中国城市化的目标,城市化是要推动社会结构转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这只是新型城市化的阶段性的成果,我们一直觉得很难,是因为我们觉得我们的政府长期没有承担起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责,长期缺位。我们一直在学西方的制度,但是我们一直学的是市场化过度,政府越位过度,而政府缺位的这块长期思考不够。政府缺位导致人的城市化重视不够,政府越位导致土地城市化过了。我觉得未来更加重视的是人口的社会流动,建立一个以中产阶级为主的社会阶层,中产阶级与中产阶级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支撑现代产业结构的形成,中产阶级有中产阶级对社会的秩序的认同和稳定,建立一个和谐社会要靠它们。第二,我们的大城市要直面流动人口或者是未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任务,中国中小城市永远是很重要的,但是不能构成新一轮新型城市化最艰巨任务的承担的责任,中小城市现在户口已经放开,最难完成城市化的其实就是大城市流动人口。中国8000万的跨省流动,其中4000多万人在前十大城市,2600万人在京沪深,没有这些外来长住人口的市民化就没有中国的市民城镇化,也没有这些城市的现代化,现在我们通常觉得,这些大城市一下面对这么大的流动人口的市民化我们任务太重了,于是提出来,我们的中央财政要按照人的基数的多少进行转移。“十二五”期间刚刚建立起对落后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现在马上说我们应该支持他们,不能说对也不能说不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应该给谁,不是看谁人多人少,而要看这些地方每年自己创造的财富,给你提供公共服务够不够。要标准化、规范化的计算,为我这个地区的公共服务提供多少钱。我的财政创造除了向中央财政上缴以外还够不够提供标准化的服务,如果够了就不是增加很多转移,或者是不增加转移,如果不太够就增加转移,中西部地区缺了30年可能还缺,它的转移仍然是继续的,我觉得是要算出来的,不是凭感觉。 我们夸大了未来常住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刚才有的教授说了是1030万,我也一直关注,我看到现有的研究成果大概收集的差不多,分三类,一类是大于20万的,是把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放在内,主要是生产性投资,流动人口市民化不市民化都是要投的,不能算在他们身上。第二类,如果不算是4万到20万,其中10万到20万或者是8万到20万的之间的这一笔主要是住宅,除了住宅以后就是基础教育公共服务这些东西是48万,最难点是住宅这块。现在这些人其实已经坐在这里,我们政府没有必要,也不需要完全提供公共住宅,我们要善于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去为中低收入者阶层提供他们可支付的健康住房。简单的例子,比如我们给海淀做一个城中村,拆了以后3000本地人回迁,2万人赶走,流动人口问题在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没有被解决,而是被空间转移,这永远不是个头。这个时候我补偿本地人200平米,100平米自住100平米出租,只租出去1/3,很有钱的人不住这里,想住这里的人住不起,市场提供和需求没有形成均衡。其他假定都不变化,只变化我出租100平米的房子,我建成五间平均20平米,实际是1555平米的小规模的住房,租金7001000块钱,这些小的住房完全配健康住房的标准。只要面向市场的住房必须有独立的卫生设施和独立的厨房这样的场所,城中村改造当中每一户都能提供56户的流动人口的家庭住房,不需要增加什么别的,我们还需要在社区里按照常住人口提供公共服务,增加一些小学、图书馆,这样可以使得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仍然是利用这片土地,但是一改造以后,流动人口的60%-80%能够原地住下来而且住进健康住房,完善一个人的健康生活。这其实是市场可以帮我们做公共住宅60-80%的事情。剩余的农业转移人口大概10%左右可以自己在另外的市场解决,然后政府再解决15-20%的真正公共住房,这样一来,只要努力去做,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和政府的规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大城市是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