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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杰长:优先发展以实体经济为导向的服务业

发表于 admin


        现代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发达程度是衡量经济社会现代化水平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手段。我国现代服务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要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在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一、实施以实体经济为导向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产业政策

        这一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学界普遍认为是美国以及欧洲部分国家的经济发展脱离了实体经济。德国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是与其强大的实体经济支撑分不开的。为此,国际上很多声音强调要更加注重发展实体经济。这里需要明晰的是,服务业既有实体经济属性的部分,也有虚拟经济属性的部分。当服务业脱离实体经济进行过度自我服务且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产业空心化现象的出现,不仅会影响经济发展,扩大社会贫富差距,还会增加甚至放大经济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201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实质上是给出了未来服务产业的发展方向。如果服务业的发展逐渐失去实体经济的支撑,完全自我循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本质上就形成一种看似繁荣实则“体虚”的状况。服务业也最终成为无源之水而衰退,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要从产业政策等方面,鼓励以实体经济为导向的服务业优先发展。

        二、实施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

        1.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增加对现代服务业的投入。发展服务业,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同时也要注意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完善服务业引导资金政策,增加对现代服务业的公共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改变以前货物类采购畸重、服务类采购畸轻的状况,把服务业领域如公务消费、会展、会议、物业管理等纳入其中,引进竞争机制,面向全社会服务行业公开招标、投标。

        2.对民间资本投资高技术服务产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放宽民间资本投资的税收抵免政策和纳税扣除适用范围,可规定:如果民间资本投资具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产业,对其来源于这些产业的投资收益设置一定免税期。另外,在一定时期内可就其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应纳税所得额,并在收入认定、成本扣除等方面享受一定税收优惠。

        3.对小微型服务业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小微型服务企业负担比较重,赢利空间有限,需要采取比较灵活的税收政策和措施促进其发展,对其交纳企业所得税给予特殊课税规定,赋予小型公司选择不同的纳税方式,特别要鼓励这些中小型服务业企业的创新行为,比如其研发投入享受企业所得税扣除等优惠政策。

        4.继续深化服务业增值税的“扩围”改革。在上海市部分现代服务业领域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研究相关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在更多地区和更广泛的服务业领域实施这一“税收新政”。

        三、构建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

        1.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满足不同新兴服务业的融资需求。需要强调的是,大量民营服务业在发展初期普遍是小型甚至是微型企业,建议借鉴韩国的经验,设立“服务业特别基金”,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微型服务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破解融资瓶颈。还要针对服务业特别是小微型服务企业抵押物较少、经营规模不大的特点,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草根金融”体系,比如探索发展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的联保贷款业务等。

        2.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创新。金融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支持服务生产,也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比如消费金融业务就可以让人们提前消费,扩大服务消费需求。许多服务业的核心资本是人力资本,没有多少可以抵押的实物资产,迫切需要金融提供适合的融资方式助其起步和发展。国务院副秘书长江小涓同志曾经设想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倒按揭”业务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启发。当然,这只是一个例子。在发展现代服务业过程中,金融创新有许多方式和途径。比如,拓宽机构对现代服务业企业贷款抵押、质押及担保的种类和范围,加大金融创新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破解服务业融资难的“瓶颈”;积极发展包括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为现代服务业企业提供灵活的融资方式。

        四、优化服务业投资结构,调整服务业投资政策

        扩大内需是我国的基本战略政策取向。但投资重点应该转向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等。在扩大服务业投资规模的同时,更要重视优化服务业投资结构问题。适度减少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投资,增加高技术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这些服务业基础薄弱,但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较为广阔,是服务业投资的重点领域。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实现“以政府投资为主”向“以社会投资为主”的有序转换。政府对服务业的投资重在引导和带动,服务业发展的资金主要还是要依靠市场力量解决。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创造公平准入条件,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业,是解决服务业发展资金问题的根本途径。

        五、实施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

        现代服务业主要在大中城市发展,而大中城市又是土地最为紧张的地区,随着经济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和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与土地紧缺的矛盾日益凸显。这就需要创新一些新的土地管理政策,包括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厂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在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充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鼓励现代服务业项目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建立灵活的土地出让机制,发挥土地收储的调控性作用,对园区或集聚区内的重点项目及列入鼓励类的新兴服务业重大项目,在供地安排上,具有优先选择权,实现对服务业发展用地有效供给。

        六、改善服务业发展的软环境

        服务业具有无形性、多样性和信息不对称特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更大。与工业经济相比,服务经济要求更加完善的信用制度。可以说,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只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服务业信用管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定和实施服务业标准,才能降低服务产品和服务行为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实现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人才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现代服务业最主要的“投入”就是人力资本。培养、引进高素质的现代服务业人才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方法,重点发展特色职业教育,支持各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开展现代服务业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的学习与培训。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推进技术入股、管理人员持股、股票期权激励等新型分配方式,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更多的高端服务业人才向我国聚集。

        七、健全现代服务业统计体系

        我国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服务业的功能和内涵也在不断变化,原有的产业分类和统计制度已经很难适应新的形势。完善和改革现代服务业统计工作需要解决如下问题:一是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适时增加现代服务业的内容,增加反映现代服务业发展规模、结构、质量、速度、效益、开放的统计指标,界定其统计范围,并动态调整统计内容。二是完善现代服务业调查和核算制度,实施周期性经济普查制度。三是编制现代服务业季报和年报,建立现代服务业主要门类月度统计快报,实行现代服务业统计信息发布、重大信息披露制度,实行统计信息资源共享,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作者:夏杰长(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服务经济研究室主任)来源:作者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作“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专题报告的讲话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