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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雷: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性突破

发表于 cjyyzb
东北亚地区重点聚集着中日韩三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日渐相近,贸易投资活动十分活跃,经济结构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是亚洲区域经济合作的重点潜力地区。然而,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道路曲折,谈判进程十分艰辛,以致不得不在三个成员中探索如何通过渐进的方式达成区域贸易安排的路径,其中一种设想就是在三个成员中先实现两两的区域贸易安排,然后再整合为中日韩自贸区。

  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新篇章

今年6月1日中韩自贸协定签署,计划年内正式成立中韩自贸区,实现了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制度性安排的突破。

这一制度性突破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具有重要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区内经贸活动的发展在周边地区形成了替代与竞争压力,有助于推动中日韩自贸区的进程,在以“10+3”为特征的亚洲区域经济合作中增加了均衡的筹码,在以美国为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协议重返亚洲谋略框架中打入一个楔子,为亚太自贸区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一个积极的推动因素。

中韩自贸协定是迄今为止我国签署的涵盖领域最为广泛的、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议题,提升了我国发展区域贸易安排的层次。中韩双方承诺在协定生效两年之内,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服务贸易与投资的第二阶段谈判。这在上海自贸区实践的基础上为中国投资领域开放体制的国际化接轨提供先期的实际经验。考虑到韩国是经合组织中三个亚洲成员之一,中韩自贸协定的签署提升了我国与市场经济体在经济体制方面直接对接的层次。

依托自贸区展开深度经济合作

中韩自贸协定的签署是中韩两国双赢的抉择。依据协定安排,中韩双边贸易90%以上的产品最终将取消关税,在双边贸易现有3000亿美元规模的基础上,有望实现进一步的拓展,中韩两国的消费者将在购买对方进口产品上获得巨大的实惠。从产业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纺织服装、钢铁和机械设备等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化工、液晶显示等部门或多或少地会感受到来自韩国竞争的挤压。

大规模的关税减免安排会随产品的自由流动,进一步推动中韩两国市场的一体化发展,服务贸易方面尤其是人员流动的便利化会增进更广泛的社会文化交流。协定的签署也有助于双方企业的跨境发展,为两国要素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配置空间,我国劳动力的成本优势、市场潜力与韩国的资本与技术优势结合,通过优质要素资源的重新整合,可引导相关产业在两国间转移与重构,进一步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跨境贸易与跟随。

韩国与我国环渤海地区毗邻,区域经济发展协同互动特点明显,具有极强的地缘经济融合条件。中韩自贸协定的签署,为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为环渤海经济圈及纵深地带,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向东拓展影响力,也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海外支点。

  开放思维的整体塑造与跨区域经济发展规划

中韩自贸区的实施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体制与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中韩自贸协定以其在高端层面上的制度性约束进一步加固了我国整体开放思维的塑造。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签订区域贸易安排,与国际市场接轨,就是要借助外力打通国内市场的地域性壁垒,推进国内市场的一体化进程。

在我国30多年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的进程中,以省域经济框架为突出特点的市场空间划分模式,在人员流动、资本互动以及观念上的地域分割还有相当大的负面影响,没有深入的触动。这种思维模式集中表现在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活动中,各地屡屡竞相出台提供给外商投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直至上海自贸区的建立及其翻版广东、天津和福建三个自贸区采取了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开放经验的模式,才从制度上解决了各地可能争相出台更高规格的甚至是超国民待遇的恶性政策竞争的问题。

可以说,近年来国家提出了多个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为代表的跨省、跨市、跨地区的战略规划,就是要打通国内市场在高端层面上的障碍,谋求一体化的发展。这与20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大量出现的类似中韩自贸区等区域贸易安排一样,在局部推动了贸易自由化,对世界贸易组织主张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实现也大有裨益。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时间:2015-06-15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