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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勇:《税制改革中的“财政幻觉”》

发表于 cjyyzb
  重的,让你感觉轻,这是一种幻觉。

  轻的,让你感觉重,这同样是一种幻觉。

  税收,即使很重,但如果不是直接从你的口袋里拿钱,那么你的感觉也是很轻的,甚至是什么感觉都没有。

  税收,即使很轻,但如果是从你的口袋里直接拿钱,那么你的感觉也会很重,而实际上总税负并没多少或增加多少。

  税收,就这样地有了一种“财政幻觉”。

  税收的轻重在很多时候都是一种感觉。

  车船税是一种没提供多少税收收入,但容易让人感觉很重的税种。2009年为186.51亿元,仅占当年税收收入的0.31%。但是,车船税法草案征求意见时展示给公众的是一份多数“有车一族”负担要增加的方案。遭人嫌很自然。争议多多也不奇怪。吊诡的是,车船税到底是财产税,还是环境税都没说清楚,更让人摸不着脑袋。那份草案分明显示车船税是环境税,但有关解释不支持这种看法。车船税是纳税人直接负担的,因而是一种对税收负担不容易产生税负轻幻觉的税种。

  消费税实际上很重。但如果不和外面的世界做比较,纳税人重税负的感觉可能不会很明显。许多商品的价格中已包含了消费税。价高往往是因为税高。中国大陆地区众多奢侈品价格高昂,消费税功不可没。有机会出去走走的公民,采购点低价的商品,却可能在入境时遭遇海关的围追堵截。补税让人总是让人有点心不甘情不愿。直接支付税款,真真切切感受到税收负担,轻税负的“财政幻觉”也就没了。

  再来看把燃油税吸收进去的消费税。想当年,燃油税改革之际,公众似乎没太多反应。原因之一就是,我们买油的时候,支付的从来都是价税合一的价格。当时油价低,将税收偷偷地藏在里面了。而一旦国际油价稍涨,我们真正要支付的油价就会猛然上升。此时,我们更多的是纳闷。国际油价与当年的最高位相比,距离遥远,但现实中我们用油的价格已是历史最高了。此时,我们才清楚,这很大程度上是燃油税作祟。油价低时乘机加税,貌似改革的好时机,但是,从此之后,再想利用这样的机会,公众的警惕性就会提高。一时可以,一世难矣。接下来燃油税要再次提高,难度可就大了。哪怕是以时下流行的节能减排加以回应,纳税人也不一定买账。

  环境税的开征同样是以节能减排为理由的。这种增税改革是让纳税人对高品质环境充满了期待的。但是,如果开征了环保税,环境品质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提高,那么纳税人又会是怎么样的心情?至少,到那时,一种将环保税视为环境改善“救星”的幻想就会破灭。环保税开征之后,环境改善的“财政幻觉”也会随之消失。也许,人们可以在污染环境的治理上上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对于气候变化中人类的作用,在科学上都无定论。至少,中国科学院前副院长、著名气象专家竺可桢先生早就指出,中国历史上隋唐是气温较高的时期。那时,现代工业还不知道在哪里。

  房产税又是一个会产生“财政幻觉”的税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之后,由于税收的资本化,房产的价格会下降。这实际上是一种“财政幻觉”。这种“下降”最多是一种“朝三暮四”式的下降。这种“下降”是和未来每年税负增加联系在一起的。如果算上资金的时间价值,拥有房子的人所付出的并没有真正的下降。更可能的结果是按揭买房的人每年除了按期偿还贷款之外,很可能还要承担类似按揭贷款的第二种负担——房产税负担。

  增值税的“财政幻觉”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在零售环节,采取价税合一的标价方式,使得税收负担被暂时掩盖起来。人们也就不会强烈地意识到税收的负担。有经济学家做过实验,如果价税分列标示,那么人们很可能会因为税收太高而放弃消费。看来,价税合一,还有促进国内消费,进而扩大内需的功效。但是,其弊处也是非常明显的。这相当于政府放过了一次普及税收知识,增强纳税意识的好机会。

  个人所得税是个人直接负担的税种。纳税人往往能够比较明显地感受到税收负担。特别是,如果要求个人自行申报,那么税负较重的感觉就会远远超过代扣代缴。要自行纳税申报的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就会更明显地感受到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财政幻觉”的客观存在,决定了政府在课税、在进行税制改革时,不能等闲视之。特别是,和人民群众关系非常密切的税种的改革,哪怕所取得的收入很少,也要做周全考虑。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政府要取得民心,减税可更多地从与个人关系比较密切的税种做起,如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等;增税也不宜先从纳税人感受明显的税种做起,如房产税等。此外,为了减少纳税负担较重的感觉,政府支出应更多地用于民生,让人民受益,以另一种“财政幻觉”替代掉痛苦的纳税感觉。

来源:《理财一周报》A13版 时间: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