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财经系
2020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我系就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少于三人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硕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相关要求,不允许破格复试录取。
三、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系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院系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我系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
我系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系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我系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均应向我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定于5月中下旬启动,目前不具备组织现场复试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见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复试通知。
3.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系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4.复试考核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需要,我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网络远程面试拟采用研招网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备用),使用说明另行告知,测试安排请按照我系通知要求进行。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5.面试主要内容
复试工作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般应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大基本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大学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听说能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网络远程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总分2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50分。复试总分为250分,合格线为15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50分)之和。
7.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照我系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5)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以上(1)(2)(3)项为必须项,(4)(5)项由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我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因疫情等特殊影响无法提交应向院系说明情况。
8.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应按照我系的要求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按照我系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提交。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院系联系。新生报到时需参加学校统一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调剂
我系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复试录取阶段相关政策执行,具体调剂信息会在财经院网站上公布。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调剂系统中我系确切缺额信息并通过系统报名。初次开放日期为2020年5月21日10:00—5月21日22:00,视考生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开放。
2.社科院研究生院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调入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机要寄送考生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考生本人不得携带试卷。
3.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
五、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公布时间: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于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于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名单于2020年6月30日前公布。
公布网址或地点:财经院网站:http://naes.org.cn。
社科院研究生院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监督电话:010-59868136
通讯地址: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咨询电话:010-59868135 电子邮箱:linmiaobj@163.com
七、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财经系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