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要会议 >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成立暨首次成果发布会 > 嘉宾发言 > 文章详情

张学斌

发表于 cjyyzb
     过去学术界开研讨会邀请实务界的朋友很少。我们实务届就是在做案例,我们在座的有会计师、律师,包括企业的人员,如果没有案子,没有饭吃了,怎么办?所以我们天天在做案例,做案例的时候也得去找案例。哪个里边有帮我们企业处理的很多的个案呢?比喻我有时候说,大企业司出的两本书(刘磊司长应该知道我说的是哪几本书)里面就有针对很多问题的个案解释。大家知道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不是英美法系,是大陆法系,没有判例。现在在座的有税总的领导,但我经常接触基层,那些基层的税务机关的人员,有时候你去问他,第一个基层税务人员不一定有那么高的水平,第二个可能企业的人员怕他们,所以我们作为中介就有机会帮企业解决很多案例。但是作为我们大企业,就可能好一点,有刘磊司长他们司来处理这些个案。因此,如果这样东西由我们案例研究中心发出来,这样是能解决我们很多实际的问题。实际上在今年7月份武汉大学开会时,当时祥志跟我详细沟通的时候,祥志就给了很多资料给我看,我一看,我说你做的工作跟我一样,我就在做这个工作,我经常会整理某个专题,去研究一个case,当然我这个是可以收取服务费的。为了做某个案子,我会去找很多的案例,比如我刚做的软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一个案例,我就找了江苏、浙江、山东、福建等,找出来以后给主管税务机关的人员看,我说你们可以看看如何处理,问问我们总局,总局回复说可以这样子,所以我们实务界就在做这样的事情,同样我们也很需要这样的case,社科院财经院成立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成立就可以给我们实务界很好的支撑。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我们作为中国税收政策操作者,现在实际上存在很大的问题,因为我是搞反避税的,跨越财税和法律两界,从1998年算起到今天,我搞了15年的反避税。在中国,大家都知道,反避税是一个“舶来品”,我是看了刘老师编的书还有朱老师编的书,才慢慢对国际税收、反避税问题有俩一个深入的了解,我的英文也不错,我也看了很多国外的资料,在税收管辖权和反避税等方面,的确需要有中国自己的声音。包括刚才李会长说的反避税中的很重要的问题“地域成本节约”问题,我们已经研究了很多年,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就提出地域成本节约理论、地域相关优势因素理论等,其包括我们讲的市场营销型无形资产以及环境成本节约等等问题。宋玮我不熟但我知道他在做这个事情,为何我们宋玮先生在那个会议上说“地域成本节约理论”,那个英国人反对呢?其实对这个问题四大会计师就很反对,四大不在,我就说了哦。他们完全站在外资企业的角度。税总认为成本节约的利润应该大部分留在中国,税收也应该留在中国,这些研究和声音不能由四大会计师行来做,应该我们自己来做,代表中国税收利益的角度,发出声音。四大肯定有本位主义,所以很反对。当然OECD也不太同意这个看法,但我们税务总局做了很大的努力,把这个东西已经写进了UN的转让定价操作手册。这个问题完全可以作为一个案例由我们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去研究,而不让四大做这个研究,因为他们有“本位主义”。其实我们团队在早在二年前就开始做这样的案例,针对地域成本节约,而且税务总局一直也在做这样的CASE。中国的国际税收、反避税的确需要有中国自己研究队伍的声音,这个方面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成立就是很好的。这是我要说的第二个方面;

    因为刚才各位领导表了态,我想我能做点什么呢?我个人说的东西不一定代表实务界。我们税收研究室主任叫张斌,我叫张学斌,如同兄弟一般,所以我是可以义务地为我们中心提供很多的资源的。第一个,因为我做那么久实务了有很多的案例和资源库;第二个,我对实务界的朋友都了解,我还有我们自己的团队;第三个,在座的院校、包括中介可能不清楚,我有一个庞大国际税收的资料库、反避税资料库、转让定价资料库,我是定了很多这方面的学术资料库,如TPWEEK、IBFD、BNA、CCH等转让定价资料库。我们一直跟踪转让定价反避税和其他国际税收方面的法律和制度的发展,我们可以义务给我们中心提供一些资源。实务界的朋友如果愿意也可以享受这个成果。谢谢大家!(张学斌,博士、深圳卫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