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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至23日召开院工作会议

发表于 nieyongmei

我院2012年度工作会议定于2月22日至23日召开。现将会议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会人员

(一)正式参会人员

1.院党组成员;

2.副秘书长;

3.学部委员;

4.院属各单位所、局级现职领导干部(含马研院各部主任);

5.创新试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6.我院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7.离退休干部代表30人;

8.青年代表30人。

 (二)本院特邀参会人员

1.我院历届院领导班子成员;

2.院特邀顾问;

3.荣誉学部委员;

以上三部分人员自行确定是否参会或是否全程参会。

(三)开幕大会扩大范围参会人员

除以上两部分参会人员外的:

1.各研究所、研究院、战略研究院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支部书记,研究室主任和副主任;副局级干部、管理岗位现职正、副处级领导干部。

2.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的副局级干部;现职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党总支成员。

3.院属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书记。

4.在今年院工作会议上接受表彰的获奖单位和个人。

二、会场安排

开幕大会于2月22日上午9:00举行。主会场设在社科会堂,同时在史学片、经济片和国际片设立3个视频分会场。

主会场

参会人员:正式参会人员;工作地点在院部的扩大参会人员;未设视频分会场的边疆中心、城环所、民族所、研究生院、新闻所、美国所、社科出版社、杂志社、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所、方志办等单位的扩大参会人员。

史学片分会场

参会人员:王府井大街27号各单位;法学所、国际法所、郭沫若故居的扩大参会人员。

经济片分会场

参会人员: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各单位的扩大参会人员。

国际片分会场

参会人员:东城区张自忠路3号各单位的扩大参会人员。

三、会场纪律

(一)为保障会议秩序,务请通知本单位与会人员,参加开幕大会时请提前10分钟入场,并按名签就座。

(二)正式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须严格执行签到制度。会务组将根据签到表和各单位报名表,向院领导及全院各单位通报与会情况。

(三)各单位负责同志如不能出席会议,须向院领导请假,并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各单位副职领导请假,须由本人向正职领导提交书面请假报告,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秘书长批准。

其他参会人员如不能参会,须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并请在报名表中说明原因,书面报办公厅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