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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理论研究终身成就奖”:何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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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振一何振一,1931年8月出生,辽宁省海城人,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财政经济学家、教育家。

​        何振一教授1947年参加革命工作,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工作;1952年入东北人民大学(1953年更名为吉林大学)学习,1955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系,同时获得了国家公派赴苏联留学资格;1956年起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经济研究所财政金融组工作,任苏联专家助理;1978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物资经济研究所(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工作,曾任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财政金融室主任;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起草小组顾问,国务院学位办、国家教委学位办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专家,十余所高等院校名誉或者特聘教授等职;担任中国财政学会顾问、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社科联委员,北京市财政学会副会长等。

何振一教授在财政学理论与政策研究上作出了杰出贡献,在其从事财政科学理论与政策研究60余年的学术生涯中,形成了他自己的以“调查研究先行、科学思维与换位思考”为本的哲学社会科学治学方法,在财政学理论与政策、税收理论与政策、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与制度建设等领域作出了杰出的学术贡献,在财税政策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与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咨询等领域,有近十项成果得到国家主要领导人的首肯,还有近30项被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肯定并在宏观决策中被采纳或被作为主要参考。从1992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有1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全国性优秀学术奖励。主要学术贡献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提出了以责权利统一原则建设企业经济核算制度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并作为政策建议提交给当时的国家主要领导人和决策层,获得了采纳,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的制定作出了重要贡献。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工业企业经济核算制理论与方法》一度成为我国工业企业经济核算制体制与制度建设与改革的蓝本,成为大学相关学科的经典教科书。

二是提出和构建了“社会共同需要论”财政学理论体系,创立了我国“社会共同需要论”财政学派,开创了我国财政学中国学派的建设历史。1987年,《理论财政学》的出版,标志着以社会共同需要论为主线的财政学理论新体系的创立,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财政理论形成和发展的代表作之一,对中国财政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以及推动中国财政改革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提出财政起源新材料、新证据和新结论,开创了财政分配客观数量界限研究之先河;提出财政职能范围随生产力发展和经济运行模式及社会制度变迁而不断变化的理论新说明;提出与前人不同的、更加符合中国实际的评价财政效果的新指标体系;构建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以社会共同需要论理论为主线,财政关系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全新的、中国特色的财政学科新体系。社会共同需要论财政学理论体系的创立,实际上是开创了财政学理论研究的新理论、新范式,是财政学说史上的一场深刻的革命。

何振一教授在人才培养方面也孜孜以求,言传身教,培养了一批在财政学术界潜心学术研究、学术功底深厚的学术人才。

原载《中国财政》2017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