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地位轻重,是衡量时代进步与否的试金石。
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篇将人民放在更重要位置的演讲,具有“一股亲民风格的清风”。
事实上,“人民至上”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共识。“改革要让人民得实惠”“对人民群众要有敬畏之心”等论断,以及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彰显了人民的地位在中华大地上,正得到进一步提升与尊重。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观点,是我们党提升理论高度和执政水平的需要。坚持人民至上,也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把人民摆在什么位置,是贯彻马克思主义到什么程度的直接表现。坚持人民至上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完全统一的。当前,有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损害了党群关系。确立人民至上观点,对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唯有真正将人民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百姓当父母,将自己当公仆,方能切实放低身段,把服务做好。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观念,也是积极顺应时代发展,响应时代呼唤的需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以及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越来越强烈。信息时代又增加了人民群众对于服务和权利的各种新需求。树立人民至上的观点,切实提高人民的地位,保障人民的权利,是顺应时代潮流、团结全体中华儿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观点,关键在于落实。知易行难,有些领导干部把这方面的思想认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字中,一到实际场合,便瞻前顾后甚至改弦易辙,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当回事,造成“说一套,做一套”的负面影响。我们唯有少说多做,真抓实干,化“人民至上”的认识为情感,为意志和行为,方能切实从认识走向实践,发挥出“人民至上”观念的真正实效。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