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 财经院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讨论并决定财经院的重大问题。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社科党组字【2024】217号)开展工作。 院党委会成员:
张斌(党委书记)、胡楠阳(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闫小娜(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副院长)、尹振涛(党委常委、副院长)、王振霞。
院纪委成员:
闫小娜(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副院长)、依绍华
张斌
胡楠阳
闫小娜
尹振涛
王振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