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琳琳 夏杰长 刘 诚
作者机构:陈琳琳,南京传媒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夏杰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刘诚,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出版物:《改革》
年卷期: 2021 年第7期
摘要:数字技术创新与反垄断之间表面上存在“悖论”,但可通过市场化监管取向迎刃而解。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长效举措。参照近年来的国际通行做法,在辨析有关数字经济发展的几个认知误区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数字经济监管应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强对互联网企业反竞争行为本身的认定,以行为为标准、以数据为抓手、以技术创新为导向、以市场公平为底线,重点围绕行业内反垄断、跨行业无序扩张、数据使用公开开放等方面,作出系统性、长效化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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