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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解决雾霾天要多渠道治理

发表于 baimin
  我国最近许多地方出现的雾霾天气,机动车尾气被认为是重要污染源,公众对我国汽油品质偏低和油标升级缓慢意见很大,而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炼厂升级改造滞后直接被认为是油品升级速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我国2012年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5.75亿吨,其中“三桶油”产能约占80%。大家认为提升汽油品质成为治理雾霾的重要方面。应对公众的诉求,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全国从2015年初开始启用第四阶段标准汽柴油,2018年初启用第五阶段标准汽柴油,并就最敏感的谁来买单的问题提出了基本原则,即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  提升汽油质量意味着增加成本,我们都知道油价很敏感,因此谁来买单的问题就不得不摆到桌面上。  仔细看看政府提出的成本原则,可以这么理解,“合理补偿成本”和“优质优价”是对企业而言的——指企业在付出升级成本之后,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前提是质量必须与标准一致。“污染者付费”则是指消费者应该承担油品污染带来的成本。明确了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后,政府的责任就在于协调两者的利益,根据社会承受能力和政府其他社会目标确定合理价格(成本分摊)。对于油品质量提高后,相应的价格会上涨多少,目前比较难以计算。  有人估计“三桶油”将汽柴油标准全部由“国三”升级为“国四”,可能要增加500亿元以上的投入,假如这一成本完全向终端销售环节转移,每升油价可能上涨0.5元以上,当然现实中很难完全向终端销售环节转移。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汽油还是“国三”标准,到“国五”标准有相当距离,因此,过渡期设在2017年年底是必要的。而且几年的过渡期,有利于油企和消费者要逐渐消化成本,避免价格压力太大。同时,要全面提高油品质量,炼厂升级改造也需要一定时间。无论目前成本如何分摊,消费者都需要买单。一个国家的油品标准(国标)与成本相关,其选择过程,至少是两个方面平衡。  一是油品标准与消费者承受力和环境空间的平衡;比如美国选择比欧洲日本低的油标是因为美国人人开车,汽油是必需品,因此油价很敏感;而且美国的环境空间比欧洲日本大。  二是高油品标准投入与治理其他城市污染源投入的边际收益平衡。就是说,作为发展中国家,环境治理是一个过程,环境投入需要收益最大化,比如说,如果我们准备投入资金治理油品质量,与同量的资金投入治理工业污染相比较,收益那个大?事实上,我们选择煤炭,是因为煤炭比较便宜,而煤炭的排放最大。  雾霾形成的因素显然是多方面的,煤炭燃烧通过发电、供暖和其他工业排放,车辆尾气的排放,城市建设污染,还有地形构造等等,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就形成我们看到的雾霾天气。因此,汽车尾气只是雾霾的主要原因之一。  环保数据也说明这一点:杭州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对PM2.5的影响程度达33%、上海为25%、北京超过22%。事实上,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影响很大,除了煤炭提供了69%的一次能源和80%的电力,还有不断大幅度增长的煤炭量,全球一半煤炭在我国燃烧,主流城市的能耗通常占世界总耗能的60%-80%。  进一步说,汽车尾气除了与油品标准相关,也与汽车数量和拥堵情况相关。即便是我们比照欧洲用油标准,排放量也未必会减少,因为欧洲城市没有北京的车多,也没有北京交通拥堵,而10分钟的路只要堵上1个钟头,排放量就会增加好几倍。  因此,就我国的整体环境治理过程,升级油质标准是必须的,但是,治理成本和收益的比较也是必须的。真正解决雾霾天气,应该多渠道治理环境,才不会当我们把汽柴油标准全部升级为“国五”,而雾霾依在,大家会很失望。  来源:新浪财经;时间: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