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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助推小微企业直接融资 债券市场需要继续发力

发表于 tougaoren
在国务院发布“金融十条”提出要“稳步扩大公司(企业)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后,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出台涵盖11项措施的相关指导意见,不仅将继续支持传统的中小企业集合债,提高审批速度,也将支持创新工具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扩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落实,多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创新,将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加大债券直接融资市场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发改委指导意见提出,未来将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展,完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相关制度设计,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

为了提高企业积极性,发改委定向放宽了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对于集合债券发行主体中募集资金规模小于1亿元的,可以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发改委要求,各地发改委要优先做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的转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综合发改委11条措施不难发现,只要能够直接或间接推动小微企业发展,发改委都将予以支持。”业内资深研究人士说。资料显示,经发改委审批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于2007年底开始发行,截至今年6月末,中小企业集合企业债券存量仅为36.82亿元。

在我国,除发改委主管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债券品种还包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资料显示,为了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还通过会费减免、注册发行“绿色通道”等多种措施,给予中小企业有效支持,并先后推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区域集优融资模式。截至2012年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包括区域集优票据)的总规模达到193.78亿元。

央行行长周小川日前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将盘活的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加快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证监会主席肖钢近期也表示,稳步扩大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标志着国家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视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对于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业内资深研究人士表示,随着我国债券市场持续快速发展,金融脱媒加速的背景下,管理层期待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作为直接融资主渠道之一的债券直接融资市场能发挥更大作用,债券直接融资应该更多惠及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有望迎来发债的春天。”研究人士说,7月19日央行宣布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令“金融脱媒”成大势所趋,有利于促进债券融资的进一步大发展。

华泰证券认为,从当前的利率水平来看,信用债收益率仍明显低于贷款利率,相比于贷款而言,企业(AA级)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将节省约100个BP左右的资金成本,这也是近年来社会融资结构中债券融资占比持续上升的最直接原因。从美国成熟市场来看,在利率市场化前,债券融资与贷款融资量基本“平分秋色”。但在上世纪80年代随着美国利率市场化完成后,债券融资规模获得飞速发展。

有业内专家表示,从国务院“金融十条”的要求,到近期债券市场相关主管部门的举措看,债券市场的发展已经成为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0.15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净融资1.22万亿元,同比多3965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升至12.1%,同比高1.5个百分点。

“未来应提高非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债比重。”专家表示,从完善发行管理制度入手,降低发行准入门槛,拓宽发债企业范畴,利用担保等信用增级手段促进企业发债融资。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需求,加快研发推出更多创新产品,扩大非国有企业特别是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债规模及比重。“伴随着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在融资市场上一向弱势的中小企业也应该是债券市场崛起中的受益者。”

值得关注的是,在经历了6月份的发行低谷后,近期债券发行重现生机和活力,各品种债券密集发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功能也重新发力。据不完全统计,本周共有总额186.5亿元的17只短融、总额315亿元的11只超短融、总额81亿元的7只中票发行。此外,还有2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总额超过500亿元的金融债发行。从后期来看,债券供应量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在企业债之外,证监会还加大了可转债的发行力度。据统计,目前沪深两市有10家上市公司抛出了可转债发行计划,累计发行规模超过600亿元。

采访中,业内专家也提醒,在经济周期下滑期,本来资质较弱的小微企业会受到影响。中诚信国际相关人士表示,在宏观经济下行时期,受经济波动影响,中小企业更易发生违约风险。虽然今年以前出现的三起中小企业集合债主体违约事件都由担保方代偿本息。但若出现数家甚至更多企业违约,担保方的担保能力也可能受到挑战,而最终一旦出现兑付危机,将传导至债券市场。

对此,有专家建议,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机构发展,提高信用评级质量,加强后续跟踪评估,建立及时、统一、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同时,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建立健全信用风险转移和对冲机制建设。

来源:金融时报     时间:2013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