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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财税改革应尽快厘定方向

发表于 liuyi

  “十二五”时期,全国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区域来看需要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在财税政策方面应关注四方面可能出现的变化。这四个方面也与长沙的经济发展转型有关。

  第一,为了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在产业税收政策当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就是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的改革。

  中国流转税领域最突出的特点,是同时并行两个流转的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值税适用于第二产业,营业税适用于服务业。同时平行的两个税种带来了一些问题,哪个税负高了就会影响另外一个产业的发展。

  所以从1994年之后,我们一直在两个税种之间保持均衡的关系。2009年推出了增值税转型的改革,但是制造业税负水平降低了,营业税没有调整。本来是一边高,现在一个高,一个低。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简单讲就是服务业的税负比制造业高。怎么改革?就是让增值税吃掉营业税,让增值税一统一般流转领域的江湖,改革的方向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将逐渐缩小,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就逐步扩大,当然这种步伐不会太快。在“十二五”时期比较确定的是,增值税改革将首先选择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不在考虑范围内。

  第二是要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对税负结构进行较大规模调整。这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关,特别是与扩大内需关系紧密。最近一段时间大家对中国税负水平和商品高物价之间的关系有很多争论,不少人把矛头指向中国的高税负,认为高税负推高了物价水平,使得中国的产品在全球竞争当中,在扩大内需的竞争中,处于无力的地位,这是人们认识上的误区。

  根据我们的考察,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宏观税负处于中间地带。但是为什么中国的税收会成为高物价的主要推高因素,问题不在于总量,而在于结果。

  我们都知道,税收是价格构成的要素,任何价格都是成本加利润加税收构成。但是,并非所有的税收缴纳之后都进入价格。一般而言,只有间接税或者生产税才最有可能进入价格,这是其一。

  其二,并不是所有人缴税都进入价格体系中。一般而言,企业缴纳的税收,才能加入到价格体系当中。这两个是中国的突出问题,在中国,流转税占整个税收比例的70%以上,90%以上税收都是通过企业缴纳的,包括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由企业缴纳的税收,特别容易进入价格体系,体现为价格的上涨。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十二五”期间,长沙要改变经济发展结构,全国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要降低税收和价格之间的关联度,否则会直接影响到扩大内需的目标,影响到经济结构调整的实现。因此,中国的税收结构是需要调整的。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想办法增加直接税,特别是对居民增收的直接税,其次是个人所得税要提高征收值。如果要收个人所得税,就要把所有的收入都加起来,这才是理想的目标。

  此外,调节居民收入分配还有一个有效途径就是财产税。财产是最重要的基础环节,中国是当今世界不对居民征收个人财产税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尽管上海和重庆先行启动房产税试点,但从试点的情况看,成功的希望不大。向全国推广的时间表,恐怕还不会很快。因此,“十二五”期间我们要加快的谋划财产税的改革。

  第三是税收要推进节能环保的实现。税收对节能环保的推动是要有载体的,然而,到今天为止,我们还没有环保税。

  去年年末设置车船税的时候,也曾考虑与环保指标相关,即按照汽车排量高低征税,高排量多缴税,但是到全民征求意见时遭遇强烈的反对。我认为,要实现“十二五”规划中2020年的减碳目标,推出环保税是必须要跨越的门槛。

  最后是推进城镇化。中国是二元社会,最集中的表现是二元的财政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年代,中国财政的覆盖范围几乎都指向城市,农村享受到的财政补贴很少。即便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同样的财政支出,农村和城市还有很大的差异。要推进城镇化,亟待解决的就是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财政上有所改革,跨越二元财政的布局。其次要健全地方财政。在讨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时,有人说,60%的地方财政收入被中央收走了,40%的财政收入才是地方政府的。反过来,80%的财政支出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只承担20%。这样的财政体制格局是不是我们需要的,今后地方政府的日常消费,是由中央掏钱,还是让地方政府有自收自支的财力,这是一个深层次的、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当前,我认为我们对未来的方向看得不是很清楚,决心还没有下定。大家都知道从1994年到今天,已经有一个共识,就是财税体制要调整,但是怎么改,向何处去,我的感觉是方向没有确定。

  中国的财政收入现在50%多留在中央,40%多是在地方。但这种体制,是不是我们最想要的体制?你可以把中央政府与地方的关系比喻成一个家庭。在北方,孩子上班以后挣钱全部交给父母,花多少钱父母给。这样,虽然工资全部给父母,但是花的时候有可能把父母自己的钱都花掉了,当前中国的财政体制也有这样的特征,虽然中央收上来税,但是都分给了地方。中部地区的钱则通过中央调给西部,这就是体制安排。但是现在出现了问题,中央财政每年拨付给地方的钱,前几年占收入的60%以下,去年是64%多,越来越多,但是不是仍要坚持这种方向,我觉得是纠结的。

  如果这种制度安排没有度,而日益强化,等于把各级地方政府当做预算支出单位。其特点是拿到中央的钱办该办的事,自己却不取得收入。但一级政府是要取得收入的,有一个自求收支平衡的要求和功能。

  按照当前的这种态势发展,就很可能出现各级地方政府都眼睛向上,说钱不够花,就向上要,冀望得到越来越多的补助。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各级地方政府自累功能的下降,而不能形成自求平衡的机能。未来地方和中央的财政关系应该怎样发展,这些都还在探讨和研究当中。

来源:中国经营报-中国经营网 时间: 2011-09-24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