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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有多少假公济私

发表于 cjyyzb1
公共财政本应为公所用,用得其所,用得其当,用得其时,而且要用得合规范、遵法度。否则就违背为公本义,损害公共利益。

然而,这只是一种理想化状态。握有财政收支权力的人,尽管秉公用权用钱是其应尽之责,却多少会受到来自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等私欲诱惑。一旦挡不住诱惑,种种假公济私便会发生。

现实表明,这种挡不住,无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这种假公济私事,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今年的审计署报告显示,共审计56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310个所属单位,问题层出不穷,名目花样繁多。可以说,一部审计报告,就是一部假公济私的警示录。

比如假公而私用。有用虚假发票、不合规定的票据诸如婚宴餐费、亲属机票报账的;有用虚列会议费、虚假业务事项、虚列工资等方式,套取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发放职工福利的;有直接超出规定标准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年终奖的。为了吃公喝公,从公家口袋掏点银子到私人口袋里去,能想到的办法都用到了。

比如假公而他用。有未经批准动用专项资金的,有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的。这一类办法不多,使用的部门和单位却非常多。什么绿化基地改造、工作经费、会议费、调研费、培训费、装修、道路改造、车辆修理、礼品、管理费、工资、购车款等。把公款当作筐,什么开支都往里装。其实质就是把特定专项用度挪作他用,满足特定私欲。

再比如为公乱用,重复拨付项目经费,不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还比如假公生财,违规收取赞助费、培训费,收入挂账、未经批准出租固定资产。其实质都是违背公义,满足私欲。

这些假公济私事,所涉及具体单位皆有陆续整改,但类似办法、手段,其他部门、单位,其他时候,其他环节、项目,未必不会有,未必不会再用。在公款面前,不能靠政治道德、个人品格,惟有严格、规范、科学的财政收支制度、监督制度,才能把好公共财政的门。私欲或仍窥伺寻机,却不敢破门而入。

 

2010年06月25日 08:41:31  来源: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