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局8月5日正式批复了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7个省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我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入了实质推进阶段。本次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从我国生态建设的全局出发,切实明确国有林场功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解决遗留问题。通过改革,切实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国有林场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培育上来,充分发挥在生态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建成森林优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基础设施完备、民生和谐幸福的现代林场,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提升国民生态福祉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时间:201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