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星期五)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方方面面,事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只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人大工作才能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我们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依据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统筹安排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着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是紧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推动科学发展。针对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等突出矛盾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常委会在每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同时,专门安排听取审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以及服务业、旅游业发展等报告,检查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修改专利法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我国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刻不容缓,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使得调整的任务更为凸显、更加紧迫。要正确处理解决当前困难与实现长远发展的关系,化严峻挑战为发展机遇,变市场压力为调整动力,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把更多精力放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使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过程成为增强发展可持续性的过程。一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推动企业向产业链和利润高端调整。二要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现代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三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科技与产业、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加大科技投入,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增长更多依靠创新驱动。
针对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严峻挑战,常委会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水土保持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听取审议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等报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从法律层面和工作层面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听取审议国务院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作出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进一步明确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强调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务院高度重视贯彻常委会的决议,提出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既维护了我国的发展权益,又展示了良好的国际形象,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时间: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