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通知要求,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分析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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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建设和准入管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购买经适房后,如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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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使用过程的监督: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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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上市交易管理:按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详细>>>
经适房不得出售租赁 违规者5年不得购政策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房价过高城市经适房供应要大增: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大幅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并适当扩大供应范围。
经适房主高消费要核查资产:《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如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
二套房贷首付50%以上,加快研究调节房产收益税,探索“综合评标”的土地出让方式,明确保障性住房比例……本月中旬房控新政密集出台,市场各方博弈激烈:杭州楼市量价齐跌,武汉成交量急剧上涨。这轮被称为“迄今最严”的调控措施将如何改变楼市格局?
4月上旬的一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业处处长文林峰坐在办公室里和同事讨论“遏制房价”的问题。她信口提出一个设想:每个家庭最多只能贷款买两套房,第三套房要么只能全款买,要么干脆不允许买。这本是一次随意的闲谈,却在一周之后被“不幸”言中。新一轮楼市调控的准星,恰恰瞄准了多次置业者。
2010年04月27日 09:33:48 来源: 新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