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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珺:财政学:两大传统的分立与融合

发表于 majun
  财政学的历史上一直存在两大理论对立,它们都与国家理论有关。其一涉及如何看待国家在社会经济秩序中的定位。在对国家的作用进行抽象时有两种倾向,一种倾向将国家作为外在于经济秩序的干预者;另一种则将国家作为内在于经济秩序的参与者。在这方面,最初的财政学,即官房财政学与同时代的英国古典财政学(其代表人物是亚当·斯密)分执两端。其二涉及对财政活动中的国家性质的理解:一是把国家作为某一最大化主体看待,财政现象被视为该主体最大化福利的结果;二是将国家作为众多个体互动的制度框架来看待。在这一点上,分执上述两大观念的代表性人物是英国经济学家艾奇沃斯(Edgeworth)J和瑞典经济学家威克塞尔(Wicksell)E引。他们各自写于19世纪末的论文分别首次表述了上述两大传统理论。[3]
  以上两大理论的对立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今天看来,在英美财政学传统(或盎格鲁一撒克逊传统)中,一般会将国家理解为经济秩序的外在干预力量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主体;而在欧洲大陆财政学传统中,国家则被当做经济秩序中的参与者,以及不同主体互动的舞台。
  然而,在财政思想的历史演化上,上述两大理论路线并不是平行发展的,当代主流财政学的发展就体现了两大传统的分立与融合。本文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分别介绍英美财政学传统和欧洲大陆财政学传统,及其它们的历史发展过程。第三部分分析当代主流财政学的形成及其对中国财政学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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