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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斌: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目标设定、框架设计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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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目标设定、框架设计与政策建议》,载于《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8/2009: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

摘要:全口径预算管理的基本含义是所有政府收支都应纳入预算管理,与之对应的是传统预算管理的综合性(comprehensiveness)原则。中国当前所进行的“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其最终目标应当是:实现作为立法机构的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所有政府性收支行为的立法控制。相对而言,由政府财政部门统一行使预算编制权,实现对政府收支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可以称为行政层面的“全口径预算管理”。这是实现立法层面“全口径预算管理”的基础。中国的全口径预算框架应是一个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复式预算体系”。在复式预算体系内的各项预算之间,应建立规范、明确、透明的资金往来渠道。

 

——载于《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8/2009: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
作者: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