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NAES每周财经观察 > 文章详情

赵京桥:互联网货币:规范发展才能拥抱未来

发表于 admin

        前段时间,比特币币值连续突破2000和3000美元,屡创历史新高,短短半年时间内,比特币已经翻了一番多,比2015年低点增长十多倍;比比特币更疯狂的还有莱特币,以太坊等互联网货币,在半年时间都暴涨了5倍以上。这种爆发式增长带来的财富效应,吸引了全球资金的关注,引发了社会对互联网货币泡沫的担忧,同时也使得互联网货币越来越多地被主流人群所认知。


互联网货币是互联网社会发展趋势


        互联网货币产生和发展是互联网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全球超过30亿网民在互联网中的社会、经济活动形成大量可以自由流通的货币需求,而互联网货币突破了现有货币基于国家信用的时空限制和汇兑监管,符合互联网时代的社会经济活动特征。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互联网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由互联网社区发行,并被社区成员所接受,并在社区成员范围内流通的虚拟货币,比如腾讯的Q币等,这种社区虚拟货币伴随互联网社区成员规模和社区影响力的扩大而不断被更多人认可和使用,但是其币值往往是固定现行货币,并没有对现有货币体系产生冲击;另一种是新兴的基于区块链等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加密虚拟货币,如比特币等,这种加密虚拟货币和现行法定货币相比,具有去中心化和匿名流通的特征,往往并不具有集中发行机构,而是由网络节点中计算机依据软件特定算法运行,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并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匿名流通。


        诞生于2009年的比特币是最早产生的虚拟加密货币,是互联网货币功能的革命性探索,其发行和流通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当前货币发行的垄断,被认为是未来的货币。在比特币之后,基于比特币相关原理的各类虚拟加密货币大量涌现。尽管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加密货币仍然无法撼动当前法定货币的地位,但它构建了基于互联网的货币发行、流通体系,并开始在互联网社会中实践。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金融机构认识到互联网货币的原理、技术、创新意义和发展趋势对现有货币体系的影响。日本在今年四月正式把比特币作为合法支付方式,进一步推动了互联网货币合法化进程,日本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国;基于区块链技术的RIPPLE开放支付网络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大型金融机构接受,用于跨境支付,降低交易成本;比特币等互联网货币相关创业企业也成了风险投资的关注热点。尽管当前互联网货币仍然处于边缘地位,仍然处于萌芽期,呈现野蛮生长的特点,但其带来的创新对未来金融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互联网货币短期风险仍需警惕


        尽管互联网货币代表了未来发展趋势,但是短期风险仍不可忽视。


        一方面,互联网货币在诞生后,在交易市场中,伴随着暴涨暴跌,具有较大的交易风险。比如比特币,2013年在互联网货币概念追捧下,币值暴涨,最高超过1000美元,2014年受最大比特币交易所比特币被盗影响,币值暴跌,低至100多美元。2017年,受到政治、经济因素和监管政策影响以及互联网货币技术的不断完善成熟,比特币半年多时间内快速突破了3000美元,频创历史新高,在8年时间内比特币创造了互联网货币财富神话,直接和间接推动了各种互联网货币的大量兴起和币值暴涨,吸引了大量互联网货币财富追逐者。


        目前全球主要交易互联网货币包括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狗币、无限币等,其他基于各类算法的互联网货币有数十种。这些互联网货币大多数仅仅是利用概念吸引货币持有者和炒作资金,并没有被广泛认可和实际应用。而且由于互联网货币体量小,在持有人集中或者资金量大的情况下,价格极易被操纵。


        另一方面,互联网货币的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仍处于高位。由于互联网货币的去中心化和匿名特征,其被大量用于规避全球金融监管、全球犯罪领域以及灰色地带的各类交易和资金汇兑,仍有大量监管者对互联网货币的持否定和观望态度,存在很高的法律和政策风险。


信息安全是互联网货币的阿喀琉斯之踵


        互联网货币,特别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加密货币,对信息技术具有完全的依赖性;没有信息技术载体,互联网货币无法体现其价值。因此信息安全从互联网货币诞生之初就是其阿喀琉斯之踵。以“去中心化和匿名流通”为特征的虚拟加密货币,一旦在某一分布式节点中产生信息安全问题,有可能导致所有货币被盗而且无法追溯货币所有权,乃至整个货币发行和流通系统瘫痪。2014年初,当时世界最大规模的比特币交易所运营商Mt。Gox就安全漏洞导致交易平台的85万个比特币被盗,从而导致交易所破产,引发了比特币的暴跌。


        随着互联网货币币值的大幅上升,在巨额财富利益驱使下,必然会有更多的黑客专注于破解各类互联网货币的加密算法,因此,在互联网货币合法化、规范化应用进程中,信息安全是保障互联网货币发展的重中之重。


        当前,在中国,互联网货币并没有合法化,监管者对比特币的官方定义依然“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交易,但“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并不妨碍中国成为继日本,美国之后的第三大比特币交易国。互联网货币及其相关技术创新是信息时代发展的长期重要趋势,中国作为全球网民最多的国家,拥有最为活跃和规模巨大的互联网经济,要积极参与互联网货币技术创新,同时短期内要加快规范互联网货币生产、流通,保障安全,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本文发表于《经济参考报》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