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近些年来,服务业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连续多年超过50%,是名副其实的“半壁江山”;服务业劳动就业的占比已突破44%,劳动就业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服务业是对内对外开放的重中之重,外资和社会资本对服务业投资的偏好日益增强,服务贸易重回高速增长的态势,服务贸易总规模有望突破7900亿美元。服务业能够取得如此突出的成绩,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断深化服务业改革,释放服务业发展活力,是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但我们更应该看到,服务业取得这些“靓丽”数据,也有工业、采掘业这些年连续增长低迷和价格持续下降的原因,服务业离真正强大还有很大距离。要推动服务业走向“强大”,要建设服务业强国,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尤其是要针对服务业制度建设的“短板”,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筑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审视服务业改革,可以从以下五方面发力:
一是打破垄断和市场管制、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引进竞争机制。行政垄断和市场管制是当前制约服务业发展的突出难题。国有企业在教育、文化传媒、医疗卫生、金融、交通运输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投资占比超过2/3。要改变这些状况,就必须大胆地进行制度创新,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核心,建立服务领域平等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标准,并适时动态调整。除对少数垄断行业及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点服务业,制定“否定”或“限制”行业目录外,其他的一概实施“非禁即入”的准入制度,切实打破垄断经营,形成多元竞争的大格局。
二是改革投资审批体制。我国现有的投资审批体制,仍对服务业有着较多的限制。例如,对铁路、高速公路、快递、房地产等诸多服务行业的投资方面,仍存在着大量的政府审批现象。现有的投资审批体制是一种对市场投资决策的扭曲,因为投资审批者并不对投资结果负责任,而审批的标准、原则、程序等又不够透明。这也是造成服务业投资效率低下和官员腐败的重要原因。要对现有的投资审批体制进行全面清理,尽量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制度环境。
三是加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服务产品无形的特点以及越来越多服务网上交易,决定了服务交易更具“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企业、社会和个人信用环境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孤岛,健全激励惩戒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增强交易透明度,加大对“违信”的处罚力度,确保服务业发展的正常市场秩序。
四是顺应新经济新服务的要求,不断创新政府治理。顺应服务经济发展新趋势,更新监管理念、创新治理方式,构建统一高效、开放包容、多元共治的监管体系。创新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适应服务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特点,坚持底线思维和审慎监管的原则,包容创新试错,允许草根成长,避免过度监管,充分发挥平台型企业的自我约束和行业(企业)自律的作用,建立健全“互联网+”、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的监管模式。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方式,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在服务业领域高效率协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实施分类登记制度,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促进公众参与,保障权益和化解矛盾,完善政府治理考核问责机制。
五是深化服务业价格改革。服务业的异质性决定了它有不同的价格形成机制。所以,服务业价格改革的关键是分类指导。竞争性领域的定价要尽可能放开,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即便是公共服务领域,也要合力界定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对具备竞争条件的客货运输、邮政服务价格也要逐渐放开。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办法。深化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价格改革,营利性机构提供的服务实行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公共属性或者保底线部分的定价由政府负责。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7-02-27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