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结合我院具体情况,财经系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财经系成立由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成立由相关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二、复试分数要求
复试考生其初试成绩不低于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所划定的分数线。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1.复试时间及安排:
2015年3月26日(周四)下午
13:00---14:30专业综合笔试
14:40---15:20 专业综合面试
15:30---16:30英语听力、口语
2015年3月27日(周五)上午考生体检(普仁医院)
2.复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12层会议室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总分300分,合格线为180分。
1.笔试:专业课测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
2.面试: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50分,面试合格线为9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将学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将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复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小语种”),包括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1.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300分)之和。
3.初试成绩占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62.5%,复试成绩占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的37.5%。
七、信息公布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4月上旬在财经院网站公布并进行公示:http://naes.org.cn。
八、监督和复议
举报邮箱:tiankan@cass.org.cn
监督电话:010-59868136
通讯地址: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咨询电话:010-59868135 电子邮箱:linmiaobj@163.com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财经系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