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上,2014年注定是具有不同寻常意义的一年。 2014年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20周年。发生于20年前的那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无论从哪个方面讲,迄今为止,它都系新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财税体制改革。正是凭借着那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我们才可能开启以制度创新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征程,并收获此后将近20年的经济和财政收入比翼齐飞式的高速增长。 2014年也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开局之年。作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系统部署的第一个领域、也是迄今唯一一个领域的改革总体方案,以新预算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获得通过和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进为标志,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事实上已经正式启动。随着改革的各个项目按照既定的时间表逐步推开,它对于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势必会日益显著地凸现出来。 将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和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对接起来并以长周期的眼光加以审视,我们就会清晰的看到,正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一样,财税体制改革也是有阶段性的。如果说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为我们打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税体制框架基础,那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则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升华和飞跃: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行动来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即是说,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并非另起炉灶,而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成果为起点——继续前行的。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它意味着,作为肩负承上启下使命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应当也必须建立在全面而系统的评估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础之上。 其实,至少从1997年开始,对于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评估便被提上议事日程。那一年4月16日由朱镕基同志主持的“税法专题讲座”,其主题,实质上便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系统评估。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呈现出不同于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诸多方面特点。 比如,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是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棋局上加以部署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则要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定位,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建设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各个领域实现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形成改革的总体效果。 又如,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是将财政视为一个经济范畴、在将财税体制视作一种经济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加以谋划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则站在国家治理的总体角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棋局上,将财税体制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和支撑性要素加以打造,并且,将财税体制作为全面覆盖国家治理领域的综合性制度安排加以构建。 再如,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着眼于财税体制的属性特征,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税体制的立场出发来界定改革的基本取向。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则站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从现代财政文明出发布局财税体制改革,在关注属性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其时代特征,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为改革的基本取向。 这启示我们,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在一个与过去20年大不相同的全新经济社会背景下构建起与之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新格局。所以,立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部署,前瞻未来的财税体制改革具体内容和行动路线,从而勾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格局,也是当下所应着手的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 考虑到上述这一切,我们将今年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论题确定为:1994年的财税改革:20年进程评估和未来10年展望。 同以往一样,我们期待着各位读者朋友的批评指正! 高培勇 2014年12月28日
从1994年至2014年,是一个不短的历史区间。回过头来仔细地梳理一下20年间的演变历程,可以发现,如果说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为我们所搭起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税体制基本框架,那么,在此之后,旨在完善这一基本框架的改革一直在持续,相关改革举措的出台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从这个意义上讲,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与其说是一项改革成果,更可以说是一个改革过程。将1994年所进行的财税体制改革同此后在财税领域所发生的一系列改革对接起来,我们所看到的,是一幅关于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系列图景。
它提醒我们,所谓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并不限于1994年那一年所推出的改革事项,而且包括此后基于实现1994年立下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的需要而陆续推出的改革举措。事实上,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巨大红利,正是在1994年推出的改革事项和此后陆续推出的改革举措彼此呼应、形成系列性改革效应的宏观背景下所收获的。因而,对于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评估,其视野所及,应当也必须是从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启动至2012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的所有发生在财税体制领域的改革举措。也只有凭借如此的全面而系统的评估,才可能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具体内容和行动路线的谋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呈现出不同于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诸多方面特点。 比如,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是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棋局上加以部署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则要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定位,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建设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各个领域实现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形成改革的总体效果。 又如,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是将财政视为一个经济范畴、在将财税体制视作一种经济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加以谋划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则站在国家治理的总体角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棋局上,将财税体制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和支撑性要素加以打造,并且,将财税体制作为全面覆盖国家治理领域的综合性制度安排加以构建。 再如,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着眼于财税体制的属性特征,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税体制的立场出发来界定改革的基本取向。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则站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从现代财政文明出发布局财税体制改革,在关注属性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其时代特征,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为改革的基本取向。 这启示我们,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在一个与过去20年大不相同的全新经济社会背景下构建起与之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新格局。所以,立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部署,前瞻未来的财税体制改革具体内容和行动路线,从而勾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格局,也是当下所应着手的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 考虑到上述这一切,我们将今年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论题确定为:1994年的财税改革:20年进程评估和未来10年展望。 同以往一样,我们期待着各位读者朋友的批评指正! 高培勇 201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