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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崇金, 史丹:利他惩罚威胁足以维系社会合作吗——一项公共品实验研究

发表于 baijinlan
摘要 大量实验研究显示,被罚者能够立即“可知的”利他惩罚可以有效地维系公共品自愿供给合作,这是破解社会合作难题的突破口。但近年来,这种实验设计招致诸多质疑。本文重新审视了人们的利他惩罚意愿,分析了人们对他人的利他惩罚预期及其对社会合作的影响。研究发现,更为严格意义上的利他惩罚确实存在,但利他惩罚威胁不足以维系社会合作,搭便车者往往会低估他人的利他惩罚。基于当前中国社会的利他惩罚乏力、利他惩罚预期不足的基本判断,本文提出,应积极拓展利他惩罚渠道、畅通惩罚作用路径,在私人惩罚与公共惩罚的互动中,形成有力的失信惩戒机制,从而进一步强化利他惩罚对违规、卸责、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的威慑。这是当前推进社会治理的一个有效抓手。

关键词 : 利他惩罚,  预期,  公共品实验,  社会治理

作者简介: 汪崇金,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博士,250014;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100028;

史   丹,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00836。

来源:2016年《财贸经济》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