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Hsiao等(2012)提出的基于面板数据的政策效应评估方法,分别选取贵州、甘肃、内蒙古及河北四省区各县1978-2012年的样本数据,具体考察了“八七计划”对各贫困县的政策效应。实证发现:(1)各省区总体实施绩效均比较显著。在选取的158个贫困县中,约有61%的贫困县的政策效应具有长期持续性。(2)在实施之初,“八七计划”的政策效应均不显著,具有一定的滞后性。(3)甘肃省各贫困县政策效应的年际变化波动幅度较小,实施绩效显著且稳定;贵州省的短期政策效应相对平稳,而长期效应趋于不稳定且逐渐减弱;内蒙古及河北省的短期及长期政策效应均不稳定。(4)初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财政支出对政策效应具有显著影响。
关键词 : “八七计划”, 政策效应评估, 实施绩效
作者简介: 王艺明,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院长助理、经济学院财政系副主任、教授,361005;刘志红,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博士,361005。
来源:2016年《财贸经济》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