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以后,在互联网金融将颠覆传统金融的热议中,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进入了高峰期,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将其列为发展的重点项目。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在概念上有着明显的局限性,在功能上并无颠覆金融的可能,在机制上更多的是利用了中国金融体制机制的缺陷所进行的监管套利,在发展上具有拾遗补缺的作用但难以成为金融的主流运作方式。在互联网金融热潮中,应防止新一轮的金融泡沫产生。
关键词 : 互联网金融, 网络金融, 金融功能
作者简介: 王国刚,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融研究所所长,100028;
张 扬,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100028。
来源:2015年《财贸经济》第1期